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度考试录用选调生简章》的有关规定,现将来宾市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规定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定向村社区“两委”成员招录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测验成绩+基层工作实际能力测验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蓝凯莉等1128名考生(其中选调生职位考生76名)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1、附件2)。
(二)面试资格复审验证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验证时间:2017年6月14日(星期三)、6月15日(星期四)、6月16日(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面试资格复审验证地点:各资格审查单位(资格审查单位具体联系方式、地点见附件4),选调生职位资格复审统一安排在来宾市委组织部(来宾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具体地址:来宾市行政中心大楼6楼东面后楼621号房来宾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联系电话:0772-4278960)。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由资格审查单位发放面试通知书(选调生面试通知书由来宾市委组织部发放)。
(三)面试资格复审验证须提供的材料
考生须携带以下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报名登记表;
5.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
6.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
7.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8.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职位的面试入围人员,还需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样式见附件7)。此外,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的,需一并提供以下材料:①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②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③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报考定向村(社区)“两委”成员招录职位的面试入围人员,需提供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出具的任职年限证明材料。
在职的报考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考察前未能提供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报考选调生职位的考生提供以下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1.属国内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个人有关情况鉴定表》、成绩单、学生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人员,除须提供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外,还需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样式见附件7)。此外,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的,需一并提供以下材料:①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②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③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3.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考生、报考职位要求是中共党员的考生须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部门的证明。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7年6月17日(星期六)、6月18日(星期日),其中选调生面试时间安排在2017年6月17日(星期六)。具体职位面试日期请看附件5、附件6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考生于面试当日7:30前进入面试侯考室报到,8:30开始面试。
面试地点:来宾高级中学(来宾市桂中大道西588号)
(五)面试前取消的录用计划
因招考职位没有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或入围人选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决定取消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岗位一(职位代码为:220001002001)等职位的19名录用计划(详见附件3)。
二、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三)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面试当天上午7:30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面试当天上午8:00前没有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四)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三、其他
(一)考生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来宾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本次面试资格;考生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公告发布以后,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环节放弃相应资格的,记入公务员录用诚信档案。
联系电话:
中共来宾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0772-4278960
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0772-4278509
中共来宾市委组织部 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