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考试录用选调生简章》的有关规定,现将钦州市2017年度考试录用选调生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2017年度考试录用选调生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规定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莫菲菲等68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复审验证时间、地点
1.面试资格复审验证时间:2017年6月14日至6月15日的上午08:00--12:00和下午15:00--18:00。2017年6月16日上午08:00--12:00。
2.面试资格复审验证地点:中共钦州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钦州市永福东大街11号钦州市行政信息中心A0915室),可乘坐8路、22路、28路、K8路公交车到“市行政中心”站(市政府梦圆广场)下车。
(三)面试资格复审验证须提供的材料
考生须携带以下报名申请的有关证件和材料的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2017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所在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17年7月15日前,2017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逾期将视为放弃录用);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报名登记表;
5.个人有关情况鉴定表(应届毕业生须提供);
6.学生证、成绩单(应届毕业生须提供);
7.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样式见附件2);
8.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政治面貌为共青团员的考生要求提供学生干部聘书、院校出具的证明材料或“三好学生”奖励材料)。
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职位的面试入围人员,还需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样式见附件3)。
此外,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的,需一并提供以下材料:①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②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③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7年6月17日上午08:30开始面试,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由钦州市委组织部给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
面试地点:北部湾职业技术学校(钦州市乘风大道51号,可乘2、6路公共汽车到“职教中心”站下车)
(五)面试形式
本次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
二、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选调生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含少数民族照顾加分〕+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来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人选。
(一)体检集中时间:2017年6月19日(星期一)上午07:00。
(二)体检集中地点:钦州市一马路中山公园北门口(钦州市群众艺术馆旁一马路25号),可乘5路、8路、9路、18路公共汽车到“中山公园”站下车。
(三)体检费用:由医院按相关规定收取(约350元/人),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请考生自备零钱。参加体检的考生需交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三、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由招录机关发放面试通知书,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三者缺一不可。
(三)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按面试通知书上标明的面试时间,于当天上午7:30前到达指定的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凡未在面试当天上午8:00前到达指定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四)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四、其他
(一)报考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钦州市委组织部取消本次面试资格;报考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公告发布以后,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环节放弃相应资格的,记入公务员录用诚信档案。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凌鑫(0777-3688126)
附件:
中共钦州市委组织部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