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桂林市2017年度公务员录用面试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规定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总分〔+专业科目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冯昀熠等2057名考生进入面试(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复审验证时间、地点
时间:考生应在2017年6月10日至6月11日进行验证,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地点:桂林市人才市场(桂林市南环路竹木巷8号),可乘坐22路、23路公交车在西门桥站下车。
外地(桂林市辖区除外)考生可在面试前2天(6月15日至16日)进行验证(地点: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考录科,桂林市环城西二路71号西楼4楼)。
复审结束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给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资格复审验证须提供的材料
考生须携带以下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2017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报名登记表;
5.户口簿(报考有户籍或生源地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
6.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
7.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在职报考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面试资格审查单位或招录机关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考察前未能提供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8.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职位的面试人员,均需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①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②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③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报考定向村(社区)“两委”成员招录职位的面试人员,需提供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出具的任职年限证明材料。
(四)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6月17日、18日上午8∶30开始面试。
地点:桂林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10号,可乘坐23路、100路公交车在毅峰路口站下车)。
(五)面试前取消的录用计划
因招考职位达不到开考比例、无人报考、没有报考人员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以及体能测评不合格,决定取消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一(职位代码为:030003002001)等16个职位的19个录用计划,其中2个职位减少2个录用计划(见附件2)。
二、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复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三)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按面试通知书上标明的时间须于6月17日或18日上午7∶30—8∶00到达候考室报到,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凡未在面试当天上午8∶00前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四)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三、其他
(一)报考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本次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公告发布后,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环节放弃相应资格的,记入公务员录用诚信档案。
联系电话:
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0773-2825516
桂林市人社局公务员考录科 0773-2825843、2812551
中共桂林市委员会组织部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