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7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按照《河池市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要求,面试入围人选需提供有关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办法
乡镇及以下职位,按招聘职位人数与笔试成绩(含加分)由高分至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属免笔试职位的按实际报考缴费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县级以上职位在笔试总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基础上,由高分至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县级以上职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90分。
笔试合格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加分。
招聘职位中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同意,报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进入面试程序。招聘职位没有人员通过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二、报送资格审查材料的时间、方式
(一)报送时间:2017年6月12日至15日。
(二)报送材料
招聘单位负责通知面试入围人选进行面试资格审查。请面试入围考生按公告要求报送材料。
材料包括: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2.报名登记表、户口簿(大专及以下学历人员、少数民族和报考有户籍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3.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4.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未入围考生不需报送材料;5.报考定向招聘“代课教师”岗位的面试入围人选,还需提供县级教育局出具的《代课情况证明》。
(三)报送方式和地点:
1.通过传真、邮寄、电子信箱或直接送达的方式报送。传真、邮寄、电子信箱的只需复印件,直接送达的需原件和复印件。
2.报考市直单位入围考生将资格审查材料报送到市直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报考县(市、区)单位的入围考生将资格审查材料报送到报考单位所在县(市、区)教育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三、其他要求
1.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市级教育部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
2.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3.逾期不报送资格审查材料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我市将于6月27日前以面试公告的形式将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河池市人才网(网址:http://www.hcrc.net.cn)、河池教育信息资源网(网址:www.gxhcedu.com)、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上公布,敬请关注。
河池市教育局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