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的工作,年龄在18—35周岁(1995.11.01――1977.11.01出生),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四)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3年11月1日为界。
二、招聘对象
(一)2013年报考鹿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编外聘用人员)面试合格的考生(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
(二)2013年在鹿寨县服务期满的“四项目”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2日至11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报名地点: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详见计划表)。
(二)凡符合报考条件者,在鹿寨县政府网(http://www.luzhai.gov.cn/)下载填写《鹿寨县2013年第二次事业单位编制限额外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粘贴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小于20K),认真核对信息无误后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三份并签名确认。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三)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毕业证、身份证、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验证后原件退回,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考察、体检。报考者的证件及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职位条件不相符的,取消报名资格,责任由考生负责。
(四)不收报名费。
四、考察
(一)报名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双向选择”和择优的原则,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纪守法等情况。
(三)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成考察小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一式两份),考察小组成员签名,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认可。考察结束后,将拟聘人选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备案。
五、体检
对拟聘人选统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要求进行。体检费用由招聘对象本人负责。
六、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将拟聘人选在鹿寨县政府网(http://www.luzhai.gov.cn/)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选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及时进行复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公示结果,确定聘用人选,按《鹿寨县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书。
八、纪律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加强领导,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在与本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招聘工作相关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如遇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三)严肃纪律,对违规招聘的情形,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