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17年南宁市马山县面向高校毕业生双向选择招聘高中教师公告|广西人事考试网为你提供以下公告内容,更多详询请关注广西人事考试人才招聘网微信公众号(gxrsksrcw )或咨询广西鸿途教育公务员考试备考答疑QQ群220123051,我们将及时为你更新推送消息,公考咨询热线:0771-2360816。
广西人事考试网2017年3月14日最新快讯: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高中教师队伍结构,提高高中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南府发〔2006〕52号)精神,结合我县师资需求,决定采取双向选择形式(以下简称“双选”)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高中教师39名。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对象
(一)2017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毕业生;
(二)择业期内的2015年、2016年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尚未就业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与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对口;
(五)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截止日期:2017年8月1日);
(六)同等条件下高学历学位毕业生优先,优秀毕业生优先。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附表)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双选”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及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本简章招聘条件要求的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南宁人才网(网址:www.nnrc.com.cn)下载填写《2017年马山县面向高校毕业生双向选择招聘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并附上当年1寸正面免冠浅底彩色证件照片及近期全身生活照各1张一起发送至 rjg001@163.com邮箱 。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否则,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聘用资格。本次招聘按学科设定岗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学校中的一个学科岗位。报名填表时间:2017年3月13日—3月21日。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马山县教育局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和改报其它岗位。
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3月14日—3月22日。
(三)邮寄材料方式及时间
经资格审查同意参加面试的报考者,在南宁人才网上下载打印《登记表》一式二份(上传近期1寸正面免冠浅底彩色证件照片);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获奖证书、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历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各一份。以上材料直接送达或邮寄到马山县教育局人教股,邮编:530699,信封请注明公开招聘材料)。
送达或邮寄材料时间:2017年3月13日—3月21日(邮寄的以当地邮戳为准),2017年3月26日前未收到材料视为放弃考试资格(2017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7年8月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及高中教师资格证)。
(四)开考比例要求
在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中按1:5比例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1:5比例的以实际报名并经审核合格的人数确定)。
五、考 试
考试采用面试形式进行。面试采取“讲课+答辩”方式进行。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按本简章规定携带全部报名手续原件,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报考者因提供的证件不全或者不真实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
面试地点:马山县马山中学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工作由马山县教育局和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六、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5比例确定考核人选,经县“双选”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在马山县教育局大院内公布。考核由马山县教育局、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核主要是就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与工作能力、遵纪守法等情况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确定为体检人选。
七、体检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经县“双选”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在马山县教育局大院内公布。体检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验标准及办法(试行)》(桂教人〔2002〕154号)执行,在县级医院进行体检。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可从考核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县“双选”招聘领导小组从体检合格者中确定聘用人员,聘用人员在马山县教育局大院内张榜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报马山县干部职工调配管理领导小组审定后,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聘用人员列入编制管理,执行国家有关教师工资福利待遇。